德州市立医院荣获“诚信单位”称号 党委书记、院长段立新在表彰会上作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21-12-17 17:20:58
 
  为进一步推进德州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2月15日上午,德州市举行2021年度“诚信单位”表彰会议。德州市立医院获评“诚信单位”荣誉称号,作为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职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楷模受到隆重表彰,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段立新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继续开展了德州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由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办、德州市工信局、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德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德州中心支行、德州银保监分局8家单位联合举办。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自下而上推荐、资格审查、诚信事迹及宣传片两轮打分、信用核查、征信核查、征求县市区意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家单位召开评审会议、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50家“诚信单位”、50家“诚信提名单位”。
  
  诚信是医院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源。建院70余年来,德州市立医院始终以打造诚信医院为目标,坚持诚信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把诚信贯穿于每个工作环节,不断深化改革,以精湛的医术、领先的技术、优质的服务、严格的管理,努力树立行业诚信标杆,赢得了广大患者的信赖和好评。
  
  11月7日起,市立医院将投诉关口前移,成立满意度管理办公室,设立专线服务投诉电话,专人负责处理患者投诉,从而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患者满意度。同时,医院不断优化就诊流程,打通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推行电子健康卡就诊,可实现网上预约、线上交费、检查、开药及门诊和住院费用查询、发票下载打印等多种服务,缩短患者就诊过程中等待时间。
  
  德州市立医院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创建诚信医院工作相结合,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注重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医生、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医疗护理队伍技能水平,让广大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重医德,营造风清气正、医患和谐的氛围。
  
  “‘诚信单位’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荣誉更是责任。”段立新院长表示,今后医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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