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如何影响您的生活?
2018年翻入历史一页,这一页,记录了山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哪些举措、哪些进展、哪些成就?为您摘选医改工作中,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几项,让我们一同看一下,这些医改新举措、新进展、新成就怎样影响和改变我们的健康生活?
就近就医
更靠谱更便宜
按病种付费
看病花销不超支
我省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7个市均已开展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全省349个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占比47.42%,其中,187个二级公立医院和99个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了按病种付费,占比分别为60.91%和71.22%。目前,济南、青岛等15市实施按病种付费在100种以上,济宁市达到了269种。东营市、淄博市探索实施了按病种分值付费,济南、青岛、济宁等市积极探索将日间手术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同时,努力发挥好医保基金杠杆作用,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将105个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同时,各地突出保大病原则,将住院费用作为保障重点,根据基金支撑能力,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17市均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总额11820.6万元,同比增加1531.9万元;基金支付1523万元,救助1088人次。
药品供应
质量上去了价格下来了
全省进一步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创新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截至2018年年末,全省已有376个品规药品启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85个品种上报国家审评,约占全国的12%,9个品种通过评价获准上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品种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吉非替尼片通过一致性评价后,降价至547元/盒,与原研药5000元/盒相比,降价接近90%。
进一步完善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全省17市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效果明显。通过多方面监管措施,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及合理布局,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允许药品流通企业整合仓储及运输资源,加快推动形成“安全可控、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方便群众”,批发、连锁、单体结构合理的药品流通格局,我省的药品流通布局更加合理。
不断健全完善药品议价采购机制。通过价格联动和分类管理,省平台下调药品挂网价格10963条,平均降幅18.59%,最大降幅97.33%。其中,降幅超过50%的药品982个。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我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在覆盖103种国家降税抗癌药的基础上,将25种其他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共产生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在全国各省专项集中采购中处于最低价格水平。
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共有263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025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前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调整完善基层药品配备使用及医保报销政策,积极试点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济南、青岛、临沂等地试点将部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免费提供,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医保甲、乙类限制,将基本药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遴选权限下沉,有效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之间的用药衔接。
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商业调处机制,初步构建三级四维监测网络。形成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重点人群四维短缺信息监测网络和省、市、县三级监测上报机制。监测哨点覆盖到8个市200余家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省级市场撮合。2018年组织了3次短缺药品市场撮合,保障了溴吡斯的明片等9种短缺药品在我省市场的稳定供应。
全流程监督
努力打造百姓放心的医疗机构
我省积极探索建立主体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信用约束、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社会化、多元化监督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的责任意识,依法落实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指导省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计生协会完善章程,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行业自律。健全完善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综合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认真落实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积极推进非法行医查处“行刑衔接”机制,凝聚社会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督工作成效。
医务人员
技术劳务收入升高
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通过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等措施,在编制人事管理、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了区域、机构、政策全覆盖。
全省公立医院编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全省已备案人员总量为47.8万人,比原来的编制人数增加了20.27万人,增长了74.27%。全省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我省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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