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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项举措和86项任务:山东医改大动作!

发布日期:2018-05-23 14:29:09
 
         5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改办、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对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意见》包含31项举措和86项任务
 
        5月12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围绕解决当前山东省深化医改面临最突出、最根本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意见》共分10个部分,从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31项改革举措和86项重点任务。
 
        发布会上,山东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对《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省财政预拨194亿元保障医改
 
        政府投入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据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介绍,2017年山东省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省财政统筹投入161.21亿元。2018年,已确定将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55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已预拨194亿元。
 
        孙庆国表示,山东省财政部门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落实好政府投入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继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居民基本医保等投入力度,支持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等医改重点任务;二是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强医改资金追踪问效;三是研究完善省以下医疗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促进各地全面落实分级保障责任。
 
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将自主决定
 
       《意见》的出台,对于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社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将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公立医院人事和薪酬制度等领域的改革。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表示,人社部门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二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三是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于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并鼓励探索年薪制。四是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绩效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五是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来源: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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